
关于废弃口罩垃圾桶点位的提醒
学校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9 号)要求,应规范投放废弃口罩。疫情发生以来,我处分别于9月16日、9月28日两次增加布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具体点位如下,
一、翔安校区
1.办公、教学区。办公楼大厅、9号楼副楼1层大厅、2号教学楼与2号实训楼路边、3号教学楼与3号实训楼路边、图书馆南楼二楼楼梯间。
2.公寓区。公寓圆盘区域、5号公寓门岗对面、2个垃圾房旁边、9号楼一楼走廊东侧。
3.其他。食堂门口、篮球场、图书馆广场。
二、思明校区
1.公寓区。1号,2号楼,3号楼 ,4号楼 6号楼垃圾投放点。
2.其他。办公楼西侧楼梯口、食堂北侧出入口。
以上废弃口罩专用桶点位,请广大师生员工周知并规范投放废弃口罩,谢谢配合。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29日